【水暖阀门网讯】自从“供暖有事儿您说话”QQ群开通以后,长春晚报记者发现家里不热、缴供热费遇到问题的网友还真不少。昨日是十一长假后第一天,记者就网友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供热集团的生产部专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一:阁楼地热直接从主管道接,安全吗?
市民小李新买的房子有个阁楼,担心阁楼冬天会冷,他找来的采暖师傅建议他在楼上、楼下各设一环采暖管。“阁楼一环,楼下一环,分别直接接到主管道上,这样会不会对供热安全有影响?”
专家解答:
从运行的角度来说,这样设计对于安全方面没有影响。但根据相关规定,热用户是不允许私自更改供热设施的,私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改动后会对整体供热循环系统造成破坏。换句话说,可能不仅仅影响自家温度,甚至会影响整栋楼的供热效果。
问题二:楼道里的暖气阀门坏了归谁管?
市民贾先生住在一个老小区,近来居民们发现楼道里的暖气阀门坏了,大家便派代表去供热企业反映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要由居民共同来承担。“我就想问问,暖气阀门到底归谁管?谁花钱买件?”
专家解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楼道里的暖气阀门丢失或损坏由居民负责;但我市公用局出台的“供热规定”里,则由供热企业来负责。近年来,一些开放式老旧小区偶尔会出现暖气阀门丢失或破损的情况,根本无法避免。遇到这种情况时,多数由百姓自行负责。但到达供热节点时,供热企业不可能不及时供热,也会出手解决。建议出现类似问题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保证供热不受影响。
问题三:新房没开栓,还得收20%热费?
市民张先生新买的房子,在办理各种手续时要求他缴纳20%的供热费用。“听说叫啥吸热费,我家都没开栓,凭啥得交钱啊?”他对此十分不解。
专家解答:
在“供热规定”里,这20%的费用叫做基础热价,吸热费的叫法并不准确。举个例子,如果楼内有用户开栓了,邻居家正常供热达到18摄氏度,张先生家不供热,但温度也可能达到14摄氏度左右,从法规的角度来讲是对供热企业的热损耗的一种补偿,这20%费用是要正常缴纳的。但根据规定,整栋楼都未开栓的话,是可以不缴纳20%费用的。
对此,记者想向市公用局的相关处室进行求证,直到截稿时也未联系上相关处室的工作人员。(据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