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超过3年,可市场上仍有厂商生产、销售未正确张贴水效标识的产品。近日,济南、南充等地就发现有多名商家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合共罚款金额超过17万元。
多名商家销售无水效标识坐便器被罚款
据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期南充市阆中市有多家企业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被罚款。消息指,近段时间,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销售的列入第一批《水效目录》的坐便器是否按有关标准和实施规则要求标注水效标识,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截至5月中旬,共检查销售商25余家,对6家销售无水效标识的坐便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共处罚款6万元。
销售无水效标识坐便器并非个别现象。无为市福渡镇政府近期也联合职能部门城东市场监管所集中开展了水效标识专项检查行动,截至3月,已检查商家60余户次,发现水效标识应标未标违法行为10起且均已立案查处,按照《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共计罚款10万元整。
此外,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24日也通报了水效标识执法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济南市天桥区创佳卫浴经营部。据悉,该企业被发现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23日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5000元的决定。
卫浴产品水效标识使用情况有待改善
除了部分坐便器无张贴水效标识,在近期全国多地公布的水效标识监督抽查情况中,多种关于水效标识的使用情况也值得从业者重视。
首先,部分产品的水效标识不符合相关标准。今年3月,在厦门海关发布的2020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中,有一例涉及水效标识。2020年10月,厦门海关隶属东渡海关对3批次坐便器进行抽查,发现其水效标识和水效登记及用水量信息不符合《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和《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
其次,部分产品水效标识粘贴不规范。今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水务局联合开展水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检查,除发现部分产品未按要求张贴水效标识外,还发现部分产品存在标识粘贴不规范的情况。
此外,有产品的水效标识容易脱落。6月份,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到六盘水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帮扶指导计量工作中,发现在红星美凯龙商场等场所销售的部分坐便器产品,存在水效标识脱落的情况。
未按规定张贴水效标识最高罚款3万元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9月13日联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在卫浴行业,坐便器是首个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品类,相关依据还包括《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等。
除了坐便器,近期多个卫浴品类的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也正式实施。2021年1月起,《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小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和《蹲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4份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实施。目前,全国各地对用水产品进行的水效标识监督抽查情况仍以坐便器为主,相信不久将把范围扩展到其他品类。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对于生产者或进口商,存在应当标注水效标识而未标注、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伪造及冒用水效标识等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而对于销售者,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水效标识的产品、在网络交易产品信息主页面展示的水效标识不符合规定、伪造及冒用水效标识等情况,也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针对企业或第三方机构水效检测造假、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及机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明确将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厨卫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