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发改局印发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正式启动,将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
节能监察是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保障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节能监察办法》施行以来,佛山市积极宣贯节能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依法用能。
据悉,本年度计划对佛山市内共199家单位进行专项节能监察,包括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监察、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2021年违规用能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以及节能服务机构专项监察。
其中,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监察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涉及的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节能监察,建立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按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等要求,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方案,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稳妥推进改造升级。
对2021年节能监察发现的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能耗超限额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用能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日常节能监察包括对专项节能监察范围以外的单位,各区可结合区域特点持续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本地区从未开展过节能监察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型商建、公共机构等执行能耗限额(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有关规定以及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情况;其他需要开展日常节能监察的情况等。
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将由市级节能主管部门牵头部署,探索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力量,指导各区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各区相关部门要强化相关工作措施,细化节能监察进度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