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假冒伪劣产品除了损害被侵犯对象的合法权益,还会扰乱市场,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随着卫浴企业维权意识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违法侵权行为的力度也日益增加。近日,多地有关部门曝光多起涉及卫浴产品的侵权案件,被侵权品牌包括科勒、浪鲸等,而且两起案件存在共同点,均经装修公司或承建商采购进而流入终端,值得引起关注。
采购29件假冒“科勒”蹲便器,
一装修公司被罚款40020元
8月11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布该法院2022年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据案情介绍,2021年3月22日,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向江阴市场监管局举报,在A公司内有假冒“KOHLER”注册商标的商品。江阴市场监管局遂前往A公司现场检查,发现29箱(1件/箱)“KOHLER”牌蹲便器,系B公司提供,尚未安装。经鉴定,科勒公司并未生产该款产品,案涉产品系假冒科勒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
江阴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认为,B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但鉴于在查处时B公司尚未对假冒产品进行安装,没有对装修工程质量造成实际损失,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B公司处罚:1、没收假冒“KOHLER”牌蹲便器29件;2、罚款人民币40020元。
B公司对该处罚不服,认为其购买案涉蹲便器系合法取得,购买时也查验了真伪,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其停止销售即可,不应受到罚款和没收产品的处罚。故B公司向江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江阴市场监管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作为专门从事装修行业的从业者,负有查验、核实等注意义务。但B公司在向他人采购商品时,既未与供货人签订进货合同,也未索要供货清单、收据、合法进货发票等材料,仅凭供货人提供的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检验报告影印件,不能证明B公司已尽到了充分的注意义务,更无法证明其采购的案涉商品系合法取得。江阴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准确,法院最终驳回B公司的诉讼请求。
承建商采购44件假冒“浪鲸”产品,
被罚款80000元
上述案件是装修公司在承接工程时,购入涉嫌假冒知名品牌卫浴产品而被行政处罚。而同期曝光的另一起案件中,假冒产品同样经装修公司或承建商采购而流入终端:从造假工厂到装修公司,再到市场终端,这样的制假售假路线,值得引起业界警惕。
7月14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五批“零号行动”典型案例。此前,南通市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顾某承接的该县某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工地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购进的外包装及内部印有“SSWW”字样的小便器19个、洗手盆20个、立柱4个、坐便器1个。经佛山市浪鲸洁具有限公司鉴定,上述洁具并非该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
经查,当事人在包工包料的承揽经营活动中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产品及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该起案件,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在包工包料承揽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购买、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仅降低了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还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卫企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假冒伪劣行为都是制约卫浴行业市场发展的绊脚石,也是企业发展途中必须面临的问题。在法律法规日趋完善的背景下,卫浴企业应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有三个重点。
一、做好商标保护
商标是品牌和产品的重要标志,侵权行为大多从假冒商标入手,因此做好商标保护是维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工作。商标保护的方式有多种,注册商标及类似商标是其中一种。此外,也有企业积极参与“驰名商标”评选,例如九牧、恒洁、安华、法恩莎、箭牌、惠达、东鹏、中宇、星星便洁宝等多个品牌都曾被列为市、省乃至国家级“驰名商标”,有利于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为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做好专利申请
除了打击假冒商标行为,不少企业也通过加大专利申请力度以保护科研创新成果。以上市卫企为例,截至2022年6月30日,仅惠达、海鸥、松霖、瑞尔特4家企业,就合共拥有4393项专利,其中包括591项发明专利。
三、成立维权队伍
在此前卫浴行业的“打假”案件中,不少是由企业主导或自动寻求有关部门进行,体现了企业自建维权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不少企业已成立维权队伍,深入市场进行调查,也有企业联合行业协会或同行成立“打假共建单位”等行业联盟,共同维护市场健康环境。
来源:厨卫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