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开始,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已开展了十四批“中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在总结前十四批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中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型为依据,按照“自愿、诚信、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协会初审、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专家组评审,报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了第十五批共14家企业的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附件:《第十五批“中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名单》